鋼結構30米跨度需不需要專家論證
需要專家論證。1.這不是規(guī)范標準的規(guī)定,是國家適時的政策管理規(guī)定,其效力勝過規(guī)范標準的條文,必須強制執(zhí)行,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。
2.跨度大于36m 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,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網(wǎng)架,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,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(jīng)專家組論證通過。
3.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委托書,鋼結構、網(wǎng)架、索膜安裝工程,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,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,加蓋施工單位公章。
4.施工方案報審表一式兩份,項目經(jīng)理簽字,蓋承包單位公章,工程分包時,同時蓋總包單位及分包單位公章,專業(yè)監(jiān)理工程師、總監(jiān)理工程師審核簽字,蓋注冊監(jiān)理工程師章和監(jiān)理單位公章。
5.專項施工方案原件一式七份,A4規(guī)格,附圖可放大為A3幅面,編制人及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,蓋施工單位公章,工程分包時,同時蓋總包單位及分包單位公章。
需要專家論證的危大工程包括哪些
一、深基坑工程(一)開挖深度超過5m(含5m)的基坑(槽)的土方開挖、支護、降水工程。
(二)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,但地質條件、周圍環(huán)境和地下管線復雜,或影響毗鄰建筑(構筑)物安全的基坑(槽)的土方開挖、支護、降水工程。
二、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
(一)工具式模板工程:包括滑模、爬模、飛模工程。
(二)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:搭設高度8m及以上;搭設跨度18m及以上,施工總荷載15kN/m2及以上;集中線荷載20kN/m2及以上。
(三)承重支撐體系: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,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。
三、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
(一)采用非常規(guī)起重設備、方法,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。
(二)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;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。
四、腳手架工程
(一)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。
(二)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。
(三)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。
五、拆除、爆破工程
(一)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。
(二)碼頭、橋梁、高架、煙囪、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(液)體或粉塵擴散、易燃易爆事故發(fā)生的特殊建、構筑物的拆除工程。
(三)可能影響行人、交通、電力設施、通訊設施或其它建、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。
(四)文物保護建筑、優(yōu)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(qū)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。
六、其它
(一)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。
(二)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;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(wǎng)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。
(三)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。
(四)地下暗挖工程、頂管工程、水下作業(yè)工程。
(五)采用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。